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宋玉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据贵州省纪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对贵州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宋玉峰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玉峰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蓄意反对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背弃诚信底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他不尊重党纪国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玉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玉峰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