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正式批准将陈永泰评定为烈士,表彰其卓越贡献与英勇事迹

日前,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

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5〕4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永泰,男,2002年5月出生,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居民,2024年9月1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表评论